【适用范围及发放管理体制】
适用于与灵青高中计划建立合作关系的高中,一般为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县级以上重点中学。成长陪伴基金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落实发放管理工作,由专门的负责老师跟进对接。
【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合作高中的高一年级至高三年级的困境学生,每个年级10-20 个名额。
【申请条件】
1、 认同灵青计划理念,热爱家乡,团结同学;
2、 热心友善,品学兼优;
3、 有强烈的学习欲望,能坚持高中学业,不会轻易选择辍学;
4、 学习刻苦努力,上进心强;
5、 家庭经济相对贫困;
【申请和发放程序】
成长陪伴基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年发放,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10月份)评定一次,春季学期(3 月份)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1、学生申请
每年9 月开学后,学生自愿填写提交《灵青高中计划成长陪伴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家庭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
1)班级初审。学生班主任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在资助计划范围内,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上报给学校。
2)学校评审。学校资助管理负责人在班级初审的基础上,审查各教学班上报的拟资助学生申请和证明材料,是否填写准确,手续规范、印章齐全。在学校教务系统查询学生中考成绩后填写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3、灵青审核
学校资助管理负责人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以扫描版报至灵青高中计划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综合审理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名单确立后,学校整理填写《灵青高中计划学生信息汇总表》,统计汇总受助学生信息,以纸质版、电子版方式报至灵青高中计划项目组。
4、成长陪伴基金的发放
每年4 月起,灵青高中计划项目组将资金拨付至学校指定的收款账户,学校在收 到资金后需举行成长陪伴基金发放仪式,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将陪伴金发放至学生手中。资金发放后,校方需提供收款凭据(收据)、学生签字确认的资 金签收单及其他相关资料给灵青高中计划项目组。